1、 东辽县足民乡卫生院计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 HXCT-2017-LYGC019 招 标人: 东辽县足民乡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东辽县足民乡卫生院计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 HXCT-2017-LYGC019 招 标 人: 东辽县足民乡卫生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2017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 告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 投标
2、人须知 .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3 - 1.总则 . - 7 - 1.1 项目概况 . - 7 -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 7 -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 - 7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7 - 1.5 费用承担 . - 8 - 1.6 保密 . - 8 - 1.7 语言文字 . - 8 - 1.8 计量单位 . - 8 - 1.9 踏勘现场 . - 8 - 1.10 投标预备会 . - 8 - 1.12 偏离不允许 . - 9 - 2.招标文件 . - 9 -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 9 -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
3、9 -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 10 - 3.投标文件 . - 10 -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 10 - 3.2 投标报价 . - 10 - 3.3 投标有效期 . - 10 - 3.4 投 标保证金 .- 11 -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 11 - 3.6 备选投标方案 .- 11 -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1 - 4.投标 . - 12 -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 12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2 -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 12 - 5.开标 . - 13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4、- 13 - 5.2 开标程序 . - 13 - 6.评标 . - 13 - 6.1 评标委员会 . - 13 - 6.2 评标原则 . - 13 - 6.3 评标 . - 13 - 7.合同授予 . - 14 - 7.1 定标方式 . - 14 - 7.2 中标通知 . - 14 - 7.3 履约担保 . - 14 - 7.4 签订合同 . - 14 - 8.重新招标 . - 14 - 9.纪律和监督 . - 14 -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 15 -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 15 -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 15 -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
5、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 15 - 9.5 投诉 . - 15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5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 - 17 - 评标办法前附表(一) . - 17 - 评标办法前附表(二) . - 19 - 2.评审标准 . - 20 - 2.1初步评审标准 . - 20 -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 20 - 3.评标程序 . - 20 - 3.1初步评审 . - 20 - 3.2 详细评审 . - 21 -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 21 - 3.4 评标结果 . - 21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22 - 第五章 工
6、程量清单 . - 41 - 第 六章 图纸 . - 49 - (另附) . - 49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 50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51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 54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56 - 三、授权委托书 . - 57 -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 60 - 投标报价说明 . - 60 - 六、施工组织设计 . - 62 - 附表二 : 劳动力计划表 . - 63 - 附表三 : 计划开、竣 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 - 64 - 附表四 : 原材料进场及资金需用计划 . - 64 -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 - 64
7、-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 - 64 - 七、项目管理机构 . - 65 - (一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 65 - (二 )主要人员简历表 . - 66 - (二 )附:人员岗位证书影印件 . - 66 - 八、资格审查资料 . - 67 -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67 - (三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 68 - (四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 69 - (五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 69 - 九、其他应附材料 . - 70 - - 1 - 东辽县足民乡卫生院计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7 年 8月 14 日 1、项目编号:
8、 HXCT-2017-LYGC019 2、 招标 条件 本 招标项目东辽县足民乡卫生院计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 2017BM087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东辽县足民乡卫生院。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东辽县足民乡卫生院计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2)招标范围: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工程建设地点为:东辽县足民乡卫生院 楼 内 ; 4) 计划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9 月 14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12 月 13日,
9、总工期 90 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6)工程预算: 79.2751 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并具有安全 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 (建筑专业) 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
10、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 号、吉建管 20161 号) 。 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 招标 文件的获取 - 2 -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每日 8时 30 分至 11 时 00分, 13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 103 号)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 、资质证书 副本原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副本 原 件、开户行
11、许可证原 件及复印件购买 招标 文件 ( 复印件需持两套并加盖公章 )。 2) 招标 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3) 招标 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 100 元。 4) 邮购 招标 文件的,需另加邮 购款(含手续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邮购款后 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7 年 9 月 8 日 13 时 30分,地点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 103 号)。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 人不足法定个数时,
12、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 投标 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东辽县足民乡卫生院 联系人:李洪权 电 话: 13843752680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强 电 话: 0437-3719955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单位:东辽县足民乡卫生院 联系人:李洪权 电 话: 13843752680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夏城投项目
13、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 103号 联 系 人:张强 电 话: 0437-3719955 1.1.4 项目名称 东辽县足民乡卫生院计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HXCT-2017-LYGC019 1.1.5 建设地点 东辽县足民乡卫生院 楼内 l.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 9月 14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 12月13日,总工期 9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 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
14、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 信誉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建筑专业)的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 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 201550 号、吉建管 20161 号);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
15、或个人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 4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9.1 踏勘现场 不 召开,自行踏勘现场; 召开 。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 召开, 召开(会后踏勘施工现场) 。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天 16时前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盖公章后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或发传真至 0437-371995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无 ) 分包金额要求: (无 ) 接受分包的
16、第三人资质要求: (无 ) 1.12 偏离 允许 不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天 14 时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8 日 13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4小时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4小时以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原件; 4、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 5、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6、 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 (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 60天(日 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1.5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执行吉林省房屋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 20137号文件)。(注: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应答保证金应当从应答单位的 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为: 2017年 9月 7日 16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