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合沙村大黄头花场路公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合沙村大黄头花场路公路工程 已由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穗南发改项目 2016123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1) 项目 概况 项目建设 地点: 本工程位于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 。 项目建设 规模: 本项目为公路改造工程,采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标准及参照公路四级技术要求。主要包括: 道路和 瓜果长廊建设,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原
2、旧有路面、场地平整、 200mm 厚石粉垫层、 200mm 水泥混凝土路面、路侧石安装、花槽绿化及钢筋混凝土花架基础、柱、梁面一般抹灰等 。 ( 2)计划工期 本 项目 工期均为 60 日历天 , 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划分为 一 个标段。 承包方式:图纸 总价大包干 。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 2)招标内容、规模: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合沙村大黄头 花场路公路工程的全部内容 (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3)招标控制价: 2698
3、483.05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以上资质。 近三年内 ( 2013年 1 月 1 日至今) 至少独立完成已交(竣)工的一项以上(含一项)单项合同总价2 不低于 170 万元公路工程项目。 注: 1、业绩须同时附中标通知书 (须由当地政府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 中标通知书,提供业绩网上查询路径、项目的业主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施工合同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无交工验收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竣
4、工证书)或地级市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并能体现工作内容(如里程长度、质量标准、投资金额、业绩的有效计算时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 业绩是指由投标人独立承接并完成的业绩(不含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工程项目);机构总部(如总公司、集团公司、局等)与其下属机构或专业单位的施工业绩经验不予认定。 3、 业绩计算时间是 以 发包人出具近三年内(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 公路工程 交工验收证书(或无交工验收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 竣工 证书)或地级市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注明的时间为 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5、体投标申请。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 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企业诚信档案 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2016 年 12 月 23 日至2016 年 12 月 29 日,每日上午 10: 00 时至 12:
6、 00 时,下午 14: 00 时至 16: 00时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 F 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 人必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参加投标报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2)提交 2 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可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3)提交 1 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3 可证副
7、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或扫描件 ; 4.2 投标报名费 100 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 500 元 /套, 售后不退,由收 款机构开具收据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也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 5.3 提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5.4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将金额为 5.0 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5.5 满足资
8、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5 名或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或投标报价有 效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 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付 工 电话: 020-84927152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 65 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 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付工 授权代表: 钟 工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 65 号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 1421 号 电话: 020-84927152 电话: 1598904735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