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安协钢材有限公司及周边企业生活污水接管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前洲街道办事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年 12月 2 目 录 一、投标须知 二、开标、定标 三、合同条款及附件 四、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3 一、 投标须知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 1.工程规模: 见招标公告 ; 1.3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计划开工日期: 见招标公告 ,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 1.4 招
2、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 1.5 质量要求: 见招标公告 。 如达不到上述质量标准,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质量违约金,违约金按大于或等于中标价的 10%支付给招标人。 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1个标段。 2工程明标总价 见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招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以及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论中标与 否招标人对该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 二、开标、定标 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 2开标地点: 见招标公告 。 3 其他有关事项: 见招标公告 。 4 开标程序 ( 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 ( 2)所有到会
3、投标人签到,并按规定在参加开标会期间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 3)招标人当众宣布截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 4)招标人介绍开标会小组有关工作人员; ( 5)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符合性审查; ( 6)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由投标人代表按签到顺序抽取代码球; ( 7)招标人分别抽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 8)招标人、投标人、监督人签字确认; ( 9)将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及相关情况公示( 3天)。 5 符合性检查: 投标人应将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明标明投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明标明投)承诺书装入一个密封袋中一起提交。 未按要求提交符合性检查资料的
4、,符合性检查不通过,不得进入抽签5 程序。 6 定标 公示结束后,招标单位在 5 个工作日内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或实施方案)审核结束( 逾期认定为认可)。通过的,则向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通过的,则告知未通过原因,并通知下一候选人替补。 招标人在 30天内与确定的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三、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7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前洲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
5、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安协钢材有限公司及周边企业生活污水接管工程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安协钢材有限公司及周边企业生活污水接管工程 2.工程地点: 惠山区前洲镇 3.资金来源: 自筹 4.工程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新建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 1)。 5.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 安协钢材有限公司及周边企业生活污水接管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9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日历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
6、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规定的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 其中: (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 (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8 人民币(大写) ( 元 ); (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 (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7、; (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4)通用合同条款; ( 5)技术标准和要求; ( 6)图纸; (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 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
8、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 承诺 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9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18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前洲街道办事处 签订。 十一、补充 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9、贰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发 包人 : (公章 ) 承包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地 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 10 第二部分 通用 合同条款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第
10、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 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 5) 投标书及其附件 、 (6) 本合同专用条款 、( 7) 本合同通用条款 、 (8)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9) 图纸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