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奥林匹克中学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天发改 2018808 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资金证明已落实,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现对 广州奥林匹克中学建设工程项目 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奥林匹克中学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 易工 联系电话: 3808525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8354170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 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85536908 三、建设地点: 位于广州市天河区
2、原氮肥厂用地,规划奥林匹克中学地块,北侧为天坤三路、南侧为天坤二路、西侧为健明六路、东侧为健明五路 。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59593m2,可建设用地面积 53206 m2,拟建建筑面积 94386 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77927m2,不计容建筑面积 16459 m2,其中小学教学实验楼 8110 m2,中学教学实验楼 17105 m2,艺术楼 8594 m2,图书行政楼 4532 m2,体育馆 8808 m2,食堂 6521 m2,宿舍 14625 m2,架空篮球场 6751 m2,架空非机动停车库3765 m2,看台 313 m2,连廊 876 m2,门卫室 44 m2,
3、地下停车库 11853 m2,设备用房 2489 m2。项目总投资为 54323.5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46881.2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4855.49 万元,预备费为 2586.83 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招标控制价和工期: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 包括但不限于 : ( 1)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超前钻、土建工程(含基 坑支护)、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以及智能化系统管线预埋等)、人防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含园建、绿化、室外给排水、景观电气、燃气工程、标识工程、永水工程
4、等)等,本次招标内容不含变配电工程、柴油发1 电机组工程、电梯工程、充电桩工程、临电接入工程、临水接入工程、智能化工程(除综合布线及智能化系统管线预埋外),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 2)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竣工备案等。 ( 3)配合完成本项目水、电、气、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工作。 ( 4)配合相关单位完成改造范围内临时建筑物的拆除和清理工作。 3.招标控制价: 44953.60 万元。 4.工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730 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 2018 年 10 月 27 日 00 时 00
5、 分至 2018 年 11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 标文件费 500 元 /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18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1 月 22 日 11时 00 分。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 1)
6、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或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 ,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开标开始时间: 2018 年 11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 2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
7、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 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 可 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
8、 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 承接工程,并按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226 号 )执行。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 持有在有效期内的 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 ,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
9、打印页 。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7 投标人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 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29000 万元的 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 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
10、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资审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 进行评审)。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或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
11、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注: ( 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1.2.3 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 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 10 项的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企业库内的信息)。其中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提供证明的打印页,则该项信息不取自
12、企业库。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 ,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十一、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 十二、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
13、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 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4 十六、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电话: 020-38085259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300 号 16 楼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 http:/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十八、本
1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0-007-1.3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 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 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
15、取中标情形的 ;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7 日 5 附件一: 本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在招标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 需要更换的,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完善更换手续,并保证更换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同时提供更换人员的社保证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驻场办公时间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现场管理费支付的依据。 中标人应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要求
16、,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采取必要措施。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 2017】 708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 2018】 20 号) 规定,履行职责,建立相关制度,采取措施进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减轻本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 2018】 1 号)规定,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 6 附件 二 : 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
17、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 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8、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 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
19、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7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 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员会关于转发 的通知(穗建筑 2018 981 号 )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 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 ;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