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试行)(DTJS/ZY-AZ-25)1 总则1.1 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制定本办法。1.2 工程监测是指施工过程中,通过采用一定的测量测试仪器、设备,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岩土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及工程围(支)护结构等的变化情况(如变形、应力等)进行经常性地量测和巡视观察,并及时反馈监测成果的活动。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包括施工监测及第三方监测。1.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除应遵循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天津市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1.5 在进行监测的同时,应对现场进行安全巡视。1.6 本办法仅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2 监测技术管理与预警要求2.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项目主要包括工程围(支)护结构的变形、应力,工程周边环境的位移、倾斜、开裂,岩土体位移、土压力变化,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等。2.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项目及其控制指标应当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说明。监测项目的控制标准及警戒值执行现行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