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公路企业资产属性确定及意义.docx

上传人:h**** 文档编号:1333469 上传时间:2019-02-09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9.0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析我国公路企业资产属性确定及意义.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浅析我国公路企业资产属性确定及意义.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浅析我国公路企业资产属性确定及意义.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浅析我国公路企业资产属性确定及意义.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浅析我国公路企业资产属性确定及意义 论文关键词 公路经营企业公路资产资产属性 论文摘要 本文站在公路经营企业的角度,通过对公路资产的归属进行研究,阐明了我国公路经营企业所拥有的公路资产的属性及其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加大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近几年尤甚。为了解决我国公路建设快速发展与资金相对短缺的矛盾,国家于 8O 年代初,尝试公路建设不仅依靠国家投资,还依靠贷款的方法。到 2O02 年底,我国收费公路达到 l2 万多公里。那么对于公路资产的属性以及如何管理这些公路资产等问题的讨论仍存在争议。 随着公路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国家对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施以的优惠政策,在短短的十

2、几年问,我国的公路经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至今,公路经营企业已超过 200 家。公路经营企业拥有我国 E前路况和经济效 益状况良好的公路资产高达数干亿元人民币。但长期以来,公路经营氽业对公路资产的管理不够重视,国家立法尚未健全,使公路资产管理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公路资产属性的确定是这些问题的前提。 1公路资产 l 有形公路资产 在当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规定, “ 公路 ” 是指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问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公路包括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 “ 公路设施 ” 是指公路的排水设备、防护构造物、交叉道口界碑、测桩、安全设施、通讯没施、检测及监控设施、养护设

3、施、渡口 码头、花草林木、专用房屋等。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是构成公路的基本要素。路基、路面是每一条公路的必备要素;桥梁、涵洞、隧道并不是公路必不可缺的。因此,有形公路资产就是指公路实物及其附属的必备设施。 2、无形公路资产 公路资产从一个更广的意义上来说既包括有形的公路实物资产,即公路实物及其附属的必备设施,也包括在我国现有的市场经济深化条件下产生的由有形公路资产派生出来的相关财产权利,即依附于公路实物之上的公路收费经营权。因此,无形公路资产就是指公路收费经营权资产。 我国公 路经营企业公路资产的属性 有形公路资产的产权是国有的,即有形的公路实物对于公路经营企业来说不可能归自己占有、使

4、用、收益、处分,对于国家来说,它是不可转让的,是供社会大众使用的;所以站在公路经营企业的角度上,由有形公路资产派生出来的公路收费经营权可以被企业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它才是企业真正拥有的资产,因而公路经营企业所取得的资产只能是公路收费经营权资产。在这个意义上,有形公路资产和公路收费经营权资产得到了明确的划分,并且国家占有公路实物,企业取得公路收费经营权既然对于公路经营企业来说公路资产只指公 路收费经营权,而公路收费经营权应归属于什么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无形资产理论 对于无形资产,企业财务通则第 20 条规定: “ 尤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5、土地使用权、非利技术、商誉等。 ” 企业会计准则一无形资产则有更加详细的规定, “ 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 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特许权是无形资产的一种。无形资产理论是公路资产一公路收费经营权的一个理论基础。 2、特许权理论 特许权,通常是指由政府主管部门或企业授予的,准许一定的主体 (企业或个体生产经营者 )在一定地区、一定期限内生产经营某项业务或某类产品的特别权利,占有这种特许生产经

6、营权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凭借这种特权获取额外的经济利益,因而它是一种无形资产。 特许经营权包括由政府机构授权的形式。交通运输设施的特许经营,在我国就是由政府或其授权的交通主管 部门,将某项目的建设权或者经营权有选择地授予具有资格的受让人,并以受法律约束的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让人以管理企业的方式建设或经营该交通运输设施,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受让人要遵守国家法律和特许经营条款的规定,同时也拥有对该项设施经营的独占权。特许经营权是公路资产一公路收费经营权的另一个理论基础。 3、公路经营企业取得的公路收费经营权是无形资产 公路收费经营权依存于收费经营公路,公路经营企业只有得到一种特许,进行经营性收

7、费才能收回自己的投资并赢得一定的利润。因此公路收费经营权可以定义为 企业或组织为实现公路管理权和收回公路建设投资而依法拥有的向公路资产使用者获取合法收益的权利。收费经营权的前提是收费公路的存在,并且出让方和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可以看出,公路收费经营权是依法获得的权利,其根本来源是政府的授权,政府准予企业使用相应的权利在某一地区经营收费业务。公路收费经营权属于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从而公路收费经营权自然属于无形资产,它不同于有形公路资产,公路收费经营权是带有独立资产特性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形成渠道之一是政府机构特许,如土地 使用权、特许经营权

8、、优惠融资条件等。公路收费经营权属于后者。 具体从无形资产准则的相关要求和公路收费经营权的特性对比来看,可以更明确断定,公路收费经营权就是一种无形资产。前面谈到,公路收费经营权仅是企业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区取得的一种权利,而非一种实物所有权,公路经营企业不能对公路实物资产进行转让和买卖,只能用来取得收益。再来考察特许经营权的特征,即政府机构许可的,由政府机构授权,准予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某一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如交通等公共事业的经营权,它是企业等组织经过特别授权而获得的、能给 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公路收费经营权符合特许经营权的这些特征,也就是特许经营权的一种,但它又有别于

9、一般的特许经营权,其价值虽然也取决于未来收益的大小,但该未来收益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与带来的这种收益的特许权所依附的物一公路密切相关。公路收费经营权是一种特殊的对物的产权,而不是行为权利。 由此得出结论,公路经营企业所拥有的只是公路收费经营权,其本质上是由政府机构许可的,或由政府机构授权,准予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某一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在一定地区、一定期限内归企业独占。公路收费经营权属 于无形资产下的一个三级项目,即无形资产一特许权一公路收费经营权。公路经营企业只依存于公路收费经营权而存在,公路收费经营期限终了,公路经营企业便不复存在,所以,公路经营企业应当也必须把公路收费经营权作为无形资产才

10、合理。 公路经营企业公路资产作为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公路收费经营权除了具有无形资产的一些基本特征,如无形性、独占性等,同时公路资产作为公路经营企业无形资产管理具有重大的意义。 1、促进行业优势的价值转换 国民经济的发展在不同时期对不同的行业 (产业 )有不同的要求。某些 行业保持比较明显的发展优势,既需要政策予以足够的扶持,也依赖于政府对其实施必要的保护,促使该行业保持良性发展的格局,使这类企业发挥行业优势,创造出优秀的业绩。这一优秀的业绩就是行业优势的价值转换,这对该行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乃至全社会的稳步发展,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2、实现地区性经营的超额收益 公路收费经营权一经转让,那么由

11、于公路固在某一地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具有地区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车流量的加大,几十年的收费经营权会使企业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尤其公路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些重要 基础设施,必然会产生这一效果。 3、产生良性的风险回报 投资就会有回报,同样,投资也必然会产生风险。公路经营企业在合理预计路段前景的前提下,只要经营得当,风险控制得力,其收益可能会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一般企业。而且在现实的运作中,确实也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回报。 在当代社会,无形资产是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宝贵资源,而且无形资产对企业和国家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而无形资产管理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管理好无形资产可以给国家和企业

12、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一个企业拥有无形资产的多少,代 表企业经济技术实力和竞争能力的强弱;一个国家拥有无形资产的多少,代表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强弱,也表明国家在经济,科学技术和管理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因此,对于公路经营企业,确定公路资产属性问题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997 年 7 月 3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9 年 lO 月 31 日修正后公布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1987 年 lO 月 13 日 交通部、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今 1996年第 9 号、 周国光、公路资产化及其会计核算的基本思路 J交通财会, 1999(1) 徐海成、公路资产论 D 1999 年 9 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毕业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