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购买养老服务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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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我国购买养老服务政策 ? 【摘要】 我国的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促使政府部门不断改进养老服务模式,购买社会养老服务。但政府在购买社会养老服务的过程中,面临着很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支持,才能使问题得以解决。本文将介绍政府购买社会养老服务的概念,分析现阶段政府购买社会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并为如何完善养老服务购买机制提供建议。 【关键词】政府;购买;社会养老服务 我国自从 2001年正式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以来,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按照居所的不同,养老服务可以分为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目前我国的养老机构有老年公寓、托老所、养老院、敬老院等多种形式。

2、根据是否收费可以把养老机构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由政府兴建的接收城市 “ 三无 ” 老人和农村 “ 五保 ” 老人的养老机构,所有的基本生活费用由国家或集体财政承担,属于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第二种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提供有偿服务的养老机构,老年人需要支付一定 的费用才能享受到其提供的服务。 一、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内涵 (一)政府购买的含义 “ 政府购买服务 ” 起源于西方国家。所谓政府购买服务( Government Purchase of Services)指的是 “ 政府在社会福利的预算中拿出经费,向社会各类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直接拨款资助服务或公开招标购买社会服务 ” 。 (二

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含义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将原来直接由其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现在交由具有相同资质的社会组织去完成。在购买过程中, 政府通过财政拨款向符合资格的社会组织支付费用,签订购买合同购买公共服务,最后对购买结果进行监督管理、评估。 (三)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含义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是政府为了解决社会养老难题而推行的新举措,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一种体现。政府不再直接提供养老服务,而是通过出资购买的形式将这项任务转嫁给社会组织,形成由政府出资,社会组织来提供养老服务的供给机制。 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的主要运行模式 政府购买这一模式起源于西方福利社会化浪潮的背景,西方国家的经验对我国具

4、有重要的借 鉴意义。但必须注意到中西方文化与社会的差异,我们应当结合中国国情,找到适合中国的模式。日前我国主要的运行模式有以下 2 种: (一)公办民营 公办民营是指由政府出资兴建并提供主要运行费用、由民间组织承包运营的模式。例如,根据养老机构发展规划,由一些政府或街道或居委会出资进行房屋的基本建设,房屋建成后转租给社会团体或个人去经营。这是一种比较隐性的政府购买方式,表而上看政府并没有直接给养老机构资金补贴,但政府对房屋、床位等硬件设施的转移,实际上是变相的 “ 政府购买 ” 。 (二)民办公助 民办公助,简而言之就是政府对提供机构养老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根据他们提供的机构养老规模、

5、服务质量等按照一定的规则由政府财政进行相应的资金补贴。受助者可以将补助资金用于养老机构的建设。目前这种形式已成为我国推进机构养老社会化的最主要的方式。 三、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的问题 (一)购买流程不规范 实际操作中,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的程序应当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但遗憾的是,目前的购买程序很难达到这些要求。在公开性上,尽管是公开招标,但是存在暗箱操作的不良现象。在竞争 性上,参加竞标的组织机构有限,没有形成竞争的局面。政府和社会组织要按照什么程序来完成养老服务的购买,是一个长期被忽略的问题。在当前的购买中,大多情况下,只是签订了方向性的购买协议,而没有签订详细的购买合同来明确买卖双方的

6、权利和义务。 (二)监督评估体系不健全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往往忽视了监督和评估工作。社会组织要接受政府的监督评估,才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以满足老年人的需要 .实际上,评估人员主要由政府人员为主,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不够。同时,评估标准不系统,随意性较大 。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督评估大多还只是通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养老服务所提供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虽然民政局也采取定期督查等方式进行监督,但由于社组织大多与政府关系密切,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政府所谓的考核与评估大多流于形式。 四、完善我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思考 (一)保证所购居家养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由于公共服务具有非

7、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个特征,所以由政府来提供是理所当然的,但提供不等于生产,而是促进服务供应主体的多元化和竞争性,在多元化主体保证政府所购服务数量的基础上引入竞 争以提升所购服务的质量。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是将成本意识强、管理严格、竞争性强、反应灵活的私人部门引入相对封闭的公共部门中,在购买过程中应通过竞争性的公开招标。政府不应对一些社会组织随意设定限制,更应避免主观上排斥民间组织的现象,为服务多元化主体创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和竞争机会,从而降低购买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政府所购服务达到质和量的统一来满足公众需求。 (二)做好所购养老服务实施的跟踪评估 对政府所购养老服务的实施过程需不断地进行评估

8、,通过专家评估和群众评议,对购买项目实行定期考核、评 价,保持和提高项目运行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评估的标准包括服务供应方的资质、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计量标准、服务成果评价标准等。服务评估采用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由各行业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照合同要求,按照评估标准对购买的服务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完成合同要求的,全额支付费用,未完成合同要求的,扣减相应费用。为增强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还可以邀请相关管理部门参与评估。除此之外,还应适当辅之以民意调查,对服务质量是否优质以及服务实施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 参考文献: 张 ?英,王辰尧 .我国政府购买机构养老服务的政策分析尹洁,闫娟 .我国政府购买机构养老服务的政策分析杨敏,张河川 .对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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