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XX 村道路硬化 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人: 永北镇凤鸣居委会棬槽沟村 组委会 杨跃云 (以下简称 发包 方) 承包人: 大理州弥度县 寅街乡勤劳村 施工队 李绍华 (以下简称 承包 方) 身份证号: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 道路硬化项目 路基 及沟渠工程,由大理州弥度县 寅街乡勤劳村 工程施工 承包 人李绍华等施工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 名称: 棬槽沟村道路硬化项目 路基 及沟渠工程 1.2 工程地点:
2、永北镇凤鸣居委会棬槽沟村村中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 ( 1) 路面 、沟墙, 沟底板, 标准: 200#混泥土(每立方含标准打沙 0.48立方,公 分石 0.84 立方, 325#水泥 298 沙按每立方米 ,路面厚度 0.15 米,沟侧墙厚度 0.20 米, 沟 地层 0.06 米 ,高度及长度据地形决定 ) 合同单价2 340.00 元 立方米 (综合单价包干) ( 2) 路面 公分 石 加强垫层, 标准: 厚度 0.05 米,
3、夯压找平, 合同价单价 4.00元 平方米 (综合单价包干) 。 ( 3) 盖板: (另定) ( 4) 管道: (另定) 1.6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15 天。开工日期 : 20XX 年 2 月 16 日 , 竣工日期 :20XX 年 3 月 2 日 。 二 .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发包人提供: 平面 图纸 , 工程协调。 2.2 技术标准: 200#强度混泥土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 永胜县技术质量监督局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 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1) 采用 200#混 泥 土用材 , 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
4、证及检验报告。 ( 2) 沙石料(工分石、沙子):采用关丫口以下地点石厂石料 合格标准 。 三 .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及时提供图纸以及提供已有的施工资料,使承包人顺利开展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工程验3 收,还应统一管理工地的文明施工工作,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施工用地协调,协助承包人协商施工用地、使用期限, 部份水电提供等事宜。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杨跃云 职务: 村 小组 长 电话: 3.1.2 监理单位及工程师: 监理单位: 永北镇政府 姓名: 段联祥
5、 职务: 工程师 电话: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 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 现场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3.1.3.4 负责 相关 施工 设计数量及标准定量、 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 交底会审纪要; 3.1.3.5 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 3.1.3.6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人的基本义务是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为此承包人应及时进点施工,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
6、他负责的施工图纸,进行文明施工,做好保护环境和自身4 责任范围内治安保卫工作。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避免损害公众利益和为其他人提供方便,并按合同规定进行完工清场和撤离施工队伍;工程移交前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 若承包人未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则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李绍华 电话: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 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 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 严格按照发包人 要求 的施工 条件 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7、。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 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 工程竣工验收后 2 周内向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提供竣工资料; 3.2.2.7 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 相关部门的开通。 5 四、工程价款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
8、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开工到 20%,预付工程款的 30%; 5.2 工程完工后,付工程款的 70% 5.3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95%,其余 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 两月 后支付 ,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 2 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 .安全文明施工 6.1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
9、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 .竣工验收 承包 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 24 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6 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 2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八 .违约责任 8.1 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
10、计。 8.2 承包人违约: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 1.6 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 1000 元 /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 因承包人原因工 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 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 3 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
11、承包人承担。 8.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 5000 元。 九、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 相关部门 仲裁。 7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且盖章后生效; 10.2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2 月 14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棬槽沟村 10.3 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 一 、合同份数 本合同 一式三份, 双方各执壹份, 主管部门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20XX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