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性贸易措施知识培训,2016年5月5日. 山东蓬莱CIQ,编号,编号由6位数字+1位字母组成,即: HS章(2位)+适用条款(2位)+证书类型(1位)+ 序列号(两位 ), 例如:8504S01,代表85章的产品,适用04号实质性改变条款,瑞士证书,01个案例。由各分组长单位负责编号。适用条款顺序号见下表。,适用条款,适用条款按照下表统一叫法填写。 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从价百分比均归入 04号实质性改变的子条款,例:实质性改变-区域价值成分。,适用条款名称及顺序,适用条款名称及顺序,适用条款名称及顺序,生产厂家,企业允许公开厂名的,按实际名称填写,例如: 杭州神旺食品有限公司。 厂
2、名无地址的,在厂名前用括号加注地址,例如:(义乌)东羽服饰有限公司。 厂名无行业信息的,在厂名后用括号加注行业信息,例如 : (萧山)达利有限公司(服饰)。 厂名要求保密的,注明地名与行业,例如义乌某化工厂。,出厂价/离岸价(FOB),请编写人员将此栏的名称改为 :出厂价/离岸价(FOB)价格为本案例计算单价,如出厂价5美元/件; 离岸价1美元/米 ; 离岸价10欧元/千克 出厂价10元(RMB)/套; 离岸价100美元/打。按原产地规则要求列明出厂价或离岸价(FOB); 单价、币种及计量单位应与原料中的保持一致。,原产原料,请编写人员将此栏名称改为;原产原料(名称、HS编码及单位用料价值)应
3、列明各原产原料的名称、HS编码及单位用料价值(不涉及百分比条款的,可不填价值); 例:品名为“窗帘附件套装”,离岸价为3.5美元/套, 原产原料为: 窗帘杆支架(830241),0.57美元/套; 铁钩(732690),0.29美元/套; 铁夹(732690),0.38美元/套; 铁质装饰品(830629),1.12美元/套。,非原产原料,请编写人员将此栏名称改为;非原产原料(名称、HS编码、来源地、单位用料价值及合计含量占比(%) 应列明各非原产原料的名称、HS编码、来源地、单位用料价值及合计含量占比%(不涉及百分比条款的,后两项可不填),此栏的单价、计量单位应与产品出厂价或离岸价的单位保持
4、一致。,非原产原料,例如:羽绒上衣,离岸价48.8美元/件, 非原产原料: 金属钮扣(960622),意大利,2.09美元/件; 吊钟(830810),意大利,1.01美元/件; 拉链头(960720),意大利,1.9美元/件; 商标(580710),意大利,0.76美元/件。 非原产原料价值合计占产品离岸价的11.8%。,非原产原料,以下填法不正确,应列明每码所用非原产原料的价值。染色棉混纺布,离岸价3.77美元/码, 非原产原料:棉纱 (520512 ),巴基斯坦 ,3.7美元/千克染料(320416 ),泰国 ,15.22美元/千克助剂(380991),美国 ,13.1美元/千克非原产原
5、料价值合计占产品离岸价的38.58%,原产地规则要求,应列明产品适用的具体原产地规则. 例如:滑雪服(621120),填充料非原产,出口秘鲁, 适用条款“实质性改变”, 原产地规则要求填: 中秘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对621120项下产品的规定是:“不要求税则归类改变,只要其区域成分价值不低于50%”。,原产地规则要求,以下填法不正确: 根据中国-东盟原产地规则及签证操作程序判定 根据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和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 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判定如果产品完全在受惠国获得的,则该产品被认定该受惠国的原产品,原产地规则要求,应列明产品适用的所有原产地规则. 例如:打蛋机(850940),其中塑
6、料杯(392425)采用进口聚乙烯例子(390110)制得,出口瑞士,适用条款”吸收原则“,原产地规则要求填: (1)中瑞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对392425项下产品的规定是:”品目改变或非原产原料价值55%; (2)对850940项下产品的规定是:“非原产材料价值不得超过50%”。“吸收原则”和“完全生产”案例要同时列明两个条款,一是由初始原料变成“符合原产资格”原料的原产地规则,二是“符合原产资格”原料变为最终产品的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要求”注意事项,考虑到普惠制、CO、亚太贸易协定中无“完全生产”分类,签发以上三类证书的产品不适用“完全生产”案例; 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中,除中哥、中秘自
7、贸区外,其他自贸区采用成员国成分的,不适用”完全获得”。 可追溯源头并确认是国内获得的工业品,可适用 “完全获得”,原产地规则要求,要原文引用原产地规则,同时要注意对“本节、第X款、附件X”之类的用语做必要的加注或转换。 例如: 铝制散热器(870891),出口新西兰,铝型材(760410)国内生产,初始原料原产地不祥,适用条款“完全生产”,原产地规则要求填: (1)中新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对7604项下产品的规定是:“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7604”; (2)对完全生产的规定是:“该货物是在一方或双方境内,完全由符合本节(原产地规则)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原产地规则要求,要认真查阅产品的原
8、产地规则 例如:挂锁(830110),出口智利,铁和铜国内制造,初始原料原产地不祥,适用条款“完全生产”,原产地规则要求填:(以下为错误填法): 中智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对铁和铜的规定是“在一方或双方境内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的货物符合区域性成分不少于40%,同时必须符合铁72章、铜74章的其他适用规定” 错误点:(1)上述不是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条款;(2)72章和74章仅部分产品列入中智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3)列入清单的产品要求是:50%区域价值成分,而非40%;,加工工序,要具体列明每道工序,例如:内衣绣花片:定型、缝合、刺绣、绣补、后整理。黄酒:浸蒸大米、发酵、压榨、清酒煎酒、储存、 勾
9、兑、过滤灭菌、包装。光学抛光片:划片、粗磨、精雕倒棱、精磨、抛光、清洗。捆扎带:将聚乙烯加工成线,然后编织成带,再将铁件冲压成锁头,最后二者装配成捆扎带。,加工工序,以下加工工序未列全: 品名:金属太阳伞; 原料:铝管、塑料五金件、涤纶布伞面、塑粉; 加工工序:切割、折弯、钻冲、焊接、喷涂。 缺少缝伞面工序 品名:吉他霉素 原料:玉米油、豆粕粉、乙酸丁酯、葡萄糖 加工工序:发酵 缺少前后辅助工序,分析与判定,依据本表所列的具体原产地规则要求,阐明产品符合/不符合原产地规则的理由。对有选择性标准的案例建议二者都讨论一下,若还其他适用条款,也可一并讨论。 “完全原产” 和“吸收原则” 案例先要说明
10、由初始原料变成“符合原产资格原料“的过程。,分析与判定,分析参考: “该产品未该产品未列入产品特定清单,应采用上述增值百分比标准。根据中国-东盟原产地规则累积原则,可把印尼天然橡胶视为原产成份,这样非原产成份价值占产品离岸价的百分比就从原来的69.27%降至19.03%,从而满足了非原产原料价值不超过60%的要求。” “该产品未列入加工清单,根据上述规则要求,应当适用税则归类改变标准(4位品目号)。 鉴于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与制成品同品目号的非原产电极片(HS901890),且我国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无微小含量规则,因此不符合实质性改变要求。”,分析与判定,分析参考:”该产品的所有非原产原料税
11、目号都发生了改变,且区域价值成分达53%,同时满足上述原产地规则中的第一款和第二款,产品可判定为中国原产。“ ”产品中使用的两项非原产原料,一项税则号发生了改变,符合上述原产地规则;另一项虽未发生税则归类改变,但其价值未超过制成品FOB价的10%,符合中秘原产地规则中的微小含量规定,产品可视为中国原产。”,分析与判定,分析参考:“本案中由于进口原料价值已超过产品离岸价的50%,故不符合俄罗斯原产地规则,但考虑到印尼与中国同为俄罗斯的受惠国,且实行全球性累积,则可将印尼原料视为原产原料, 产品可视为中国原产。” “打蛋机中的塑料杯(3924.25)由进口聚乙烯粒子(3901.10)制成,在生产过
12、程中,非原产原料的品目号发生了改变,产品符合上述39章的原产地规则,即杯子已经取得了原产资格。根据吸收原则,该杯子应以原产身份进入打蛋机,因此在判定打蛋机原产地资格时,无需考虑杯子所含的进口聚乙烯成分。由于其他部件均为国产,产品可视为中国原产。”,案例综述,由编制本表人员围绕本案主题展开的一些讨论,或从中得到的启示。综述参考: “原欧盟加工清单对62章梭织服装的规定是”从纱线开始“, 即不能使用进口面料,2011年的新欧盟普惠制方案对第62章项下的刺绣服装加工标准有所放宽, 允许使用非原产的未经某种加工或处理的织物,只要其价值不超过出厂价格的40%,本案例中的刺绣连衣裙正是符合了欧盟新标准的要
13、求,可视为原产品。”。,案例综述,综述参考: “5211项下多数产品列入中国-东盟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的选择性标准,可选择其中以下较为宽松的标准判断。但521139未列入,只能按照区域价值成分标准判定“。 “该产品若不采用全球性累积条款,则不能签发普惠制证。俄罗斯、加拿大等部分给惠国实施全球性累积,在运用全球性累积条款时,要注意受惠国名单的变化。”,案例综述,综述参考: “该产品若不采用给惠国成分条款,就无法满足日本原产地规则。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出口日本的产品都适用给惠国成分条款,其中有8个产品组的产品不适用该条款(详见日本不适用于给惠国成分规则的产品清单。”,参考案例,品名:太阳镜(90
14、0410),出口:阿联酋/CO,其中镜片从韩国进口,价值占产品出厂价的23%。 分析:该产品列入加工清单,实质性改变标准为:制镜片、制框架和装配,并满足从价百分比要求。鉴于本产品的主要零件太阳镜片从韩国进口,未在中国境内完成制镜片这一工序,因此不符合实质性改变要求,不能签发CO证书。 评述:该产品未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原产地规则,不能签发CO证书。经查,无论是欧盟、日本等普惠制原产地规则还是东盟、瑞士、韩国等各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对该产品实质性改变的规定均为从价百分比/区域价值成分,或税则归类改变,鉴于该产品的非原产成分含量较低,且税则归类发生改变,满足上述国家的优惠原产地规则,若产品出口至上述国家可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案例综述”,审阅人员对案例的点评写在本表之外。 附件:表格栏目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