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金摇篮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幼儿园法定名称:金川金摇篮幼儿园第三条幼儿园性质:私有制,属自愿举办从事教育活动的从事营利性社会服务的民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培养目标:2岁至6岁的适龄儿童第五条举办者:刘璐女士,是幼儿园的园长,幼儿园实行园长全面负责,有对幼儿园教职工的任免权,。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园址:甘谷县磐安镇北坡寺村第二章 办学范围第八条 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第九条 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2-6岁的健康幼儿)第十条 招生对象:适龄儿童;生源范围:甘谷县磐安镇北坡寺村、原家庄村。第十一条办学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