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毕业设计是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织部分;是进行科学教育、强化工程意识、进行工程基本训练、提高工程实践能力的重要培养阶段;也是培养优良的思维品质,进行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高等学校学生从事系统的科学研究的初步尝试;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取得科研成果的综合表述。 通过毕业设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具有一定复杂程度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和开拓创新精神,有益于学生科学智能结构的形成及综合素质的全面培养。 第二条 为加强对毕业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全日制专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四条 毕业设计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系、教研室分级管理,并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明确分工,协调运行,确保毕业设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 全系的毕业设计工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