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监测与合规性评价程序1 目的为控制公司所确定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影响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和所取得的绩效进行例行监视和测量,并评价其对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及时发现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保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2 适用范围适用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影响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和各种环境绩效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视与测量及合规性的评价。3 职责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全公司安全和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管理方案进行监控,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定期评价对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培训和考核工作。3.2 质管部负责公司污水和噪声的监测。3.3 生产技术部负责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公司特种设备进行监测。3.4 公司办负责组织职业健康体检。3.5 保卫部负责厂内道路交通安全。3.6 储运部负责组织公司机动车辆的年审工作;储运部及拥有公司机动车辆的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