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教育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工作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赣州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和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赣州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教育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争创文明单位、文明学校,争做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提高师生文明素质,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为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做出积极贡献。二、工作任务 市教育局作为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道德实践、市民教育,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等。 2.加强国民教育。提高人均教育经费支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学校管理等。主要包括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均衡发展、择校问题的管理,校务公开、和谐校园、安全教育、外来务工子女教育、减负问题等。 3.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