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付款管理办法(一) 目的为了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计划使用好公司的流动资金,保证资产安全和采购物资资金的正常投入,合理赊欠采购物资货款,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可行、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二) 范围 凡采购中心经手购买的原材料、包装消耗材料、工器具、设备、零配件、劳保用品以及外协加工件等物资,均适用本办法。(三) 采购部门的权限划分和工作基本原则原物料采购须遵循“货到付款”的原则,严格控制原物料预付货款。 (四) 供应商管理办法 1) 对于大宗或经常使用的原物料,采购部门应建立相对稳定的供应商, 2) 为确保货源,采购人员对于经常采购的原物料,应寻找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作为储备或交互采购,以稳定货源、降低价格。4) 选定供应商时,应从其供货能力、信誉度、资金状况、解决纠纷能力及对市场状况把握程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并依此确定是否发展为长期供应商。5) 若供应商为贸易商或代理商时,采购人员应调查其信誉及技术服务能力等,凭以作为判断是否为采购对象的依据。 6) 积极向供应商宣传公司原料品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