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考评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宝鸡文理学院在册学生社团,参考宝鸡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定。评比结果可作为各级部门对社团、社团负责人、社团成员、社团指导老师、社团归属单位等评比、奖励、表彰、推荐时的参考。第一章 考评制度第一条 参评资格 (一)学生社团成立须满一年; (二)社团主要负责人参评年度内无违纪和学科成绩不及格现象; (三)学生社团年度无违纪现象。第二条 评比程序 : (一)学生社团在指定的时间内向社团联合会递交社团评优总结材料;(二)社团联合会依照评优总结材料和学生社团平时表现对学生社团进行初审,根据评优方案进行打分; (三)初选通过的学生社团负责人参加由社团联合会组织的5分钟竞选演讲,以及答辩; (四)由院团委老师,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依据社团平时表现以及社团演讲答辩的情况对评比社团打分,最后依照分数选出相应获奖社团;(五)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向全院公布获奖社团名单并对获奖学生社团予以表彰。注:1、材料打分占70%,答辩占总30%;2、本次评优秉承的透明公开的原则,社团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