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发生问题或事故的在建项目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安全许可证被吊销后,该企业不得进行任何施工活动,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任何新的项目,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2, 三类人员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或工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