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城建集团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和规范总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第三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工程总承包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第四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生产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五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部设安全部,安全部是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的主要业务管理部门;第六条 工程各分包项目经理部经理是分包工程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的过程控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