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知识经济的发展与依法行政关系初探.docx

上传人:h**** 文档编号:1335556 上传时间:2019-02-09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9.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论知识经济的发展与依法行政关系初探.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浅论知识经济的发展与依法行政关系初探.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浅论知识经济的发展与依法行政关系初探.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浅论知识经济的发展与依法行政关系初探 论文关键词:知识经济;依法行政;智能化;科学化 论文摘要:知识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新型经济,是高信息化、高智能化的经济。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行政管理的内容、模式、方法等相应协调一致。既要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管理对知识经济发展的指导作用,又要大力促进依法行政管理智能化、科学化,使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迅速步入世界经济发展先进行列。 在知识经济迅速发展时期,政府该如何进行管理、指导和协调,如何依法行政,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处理好知识经济与依法行政的关系,是搞好当前市场经济运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关键。 知识经济 具有四大特点:科学和科技的

2、研究开发日益成为知识经济的重要基础;信息和通信技术在知识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处于中心地位;服务业在知识经济中扮演主要角色;人力资源及其素质和技能成为知识经济实现的先决条件。 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爆炸,使知识更新频率加快,知识、技术密集型的产品,将取代知识含量低的实物产品,知识产业的高知识含量和创新性促使经济体制的转型和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超动力。知识经济财产是无形性的,具有依附性、流动性、扩散性等特点,知识经济的活动更为活跃和自由,因而决定行政管理不能再固守 原来的管理对象和管理模式,而应从知识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前提,制定一套合理的产业政策,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很好地引导和支持企

3、业朝知识型的经济发展。这就要求在经济行政关系方面,行政机关的管理模式必须由直接控制的经济发展。向间接控制转变,更多地利用非权力性的行政方式作为 “ 依法行政 ” 的补充,更好地发展 “ 依法行政 ” 的作用,引导企业朝知识型的经济发展,创造充分的条件加以政策扶持,使知识经济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在知识经济发展时代,政府部门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自觉推行由单纯的行政命令向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转 变的行政管理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能对知识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主要表现为:可使企业与生产者从行政命令被动服从关系中解脱出来,与政府部门之间形成一种相适应的具有高创新、高互动和高合作化的新型的经济行政

4、关系;激发企业和生产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念,融企业和生产者的意见、观念于行政决策之中;为企业和生产者提供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保障知识经济朝健康方向发展和运行;行政性指导能使知识经济的发展更科学、合理、规范。 面对知识经济的冲击和影响,政府部门必须改变以往传统的不适用的管理模式,根据 知识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制订一整套灵活性强、管理性全面、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管理方式,调整管理思维,优化管理职能。 1、转变观念,培养现代行政意识,充分发挥行政指导作用 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的社会管理的行为,属于 “ 积极行政 ” 范畴。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社会经济生活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政府为了平衡

5、公益与私益,兼顾公平与效益,势必要求行政管理机关从社会发展的目的出发,实施积极的行政指导,以补充单纯的法律强制性手段的不足。行政指导是一种柔性的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这与知识经济时代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十 分融洽、适应。因而,正确使用行政指导的管理模式,树立行政指导的工作意识,十分有利于推进知识经济的发展。 从我国现阶段知识经济发展状况及法制建设状况来看,要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必须先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建立审议会制度。充分发挥各种行政政策的引导和指导作用,把各种专门知识引入行政实务,确保协调各方面行政相对方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沟通行政机关与相对方之间的联系,使相对方的意见能

6、充分反应到行政决策中去。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告示制度。充分利用行政机关在信息收集、整理和运用方面的 优势,尽快建立起行业、地方和全国的各种行政信息发布、告示制度,为相对方提供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正确引导相对方的行政选择,保障知识经济健康运行。 (3)建立行政建议、劝告、告诫制度。行政机关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对相对方进行建议、劝告,以促进其成为一定作为或不作为。为保证此类行政指导的效果,行政机关的建议、劝告、告诫行为应力求规范化、定型化,使受指导者明确地知晓行政指导的内容和要求,以便作出正确的反应。 (4)建立健全行政奖励制度。知识经济不同于管理性经济、惩罚性经济或制裁性经济,对经

7、济主体的行为在依法律、法规予 以管理的同时,应予以正面引导、指导。所以,行政机关通过正确的表彰、鼓励、奖励 (包括非物质性奖励、鼓励 )等方式来引导和影响相对方的价值取向和行为目标是非常重要的。 (5)健全行政计划制度。在知识经济发展过程中,正确合理使用行政计划,仍然能起到相应的作用。在日本、法国,不排斥行政计划。在我国,行政计划主要是指导性计划,因此,为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应进一步健全我国行政计划制度。法律应对各类行政计划作出更明确的专门规定,做到科学、合理、规范,使行政计划对知识产业的发展起正确的引导和指导作用。 2、加强行 政立法,为知识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我国虽然已基本建

8、立起较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但是,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所提供的法津保护尚欠周全,其立法活动因周期费用和知识等局限不可能完全满足目前知识经济发展对立法的需求,难以为 “ 依法行政 ” 设定面面俱到的法律依据和具体对策,因而,在知识经济管理领域迫切需要而法律调整不能及时跟上时,国家行政机关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制定出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为知识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服务,以实现真正的 “ 依政法治 ” 或 “ 依法行政 ” 。 3、优化行政管理,为知识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政府在知识经济的发展中主要起三个方面的作用: (1)运用优良的管理方式制定切合实际

9、的产业政策,引导和支持知识产业的发展。 (2)运用法律的手段和灵活的指导模式,维护产业 (企业 )发展过程中的市场秩序。 (3)知识和信息的广泛传播引起组织决策内容的重大变化,即以单纯生产决策向知识化决策转化。这是知识经济时代对行政管理提出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管理要求,它可通过对知识经济的发展动态进行预测,制定一系列的组织制度与组织形式,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连续发展 与创造的过程,为整个社会经济的综合发展创造新的机会。 因此,政府部门必须营造和完善适应知识经济运行的环境,以推进新型经济的形成和发展。 4、立足于通过投资教育及技术培训,为知识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 1999 年世界发展报告指出,知识

10、是一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功的秘诀,也是许多发展中国家人民生活贫苦的病根。全球正在发生的知识大爆炸既可以帮助世界上成千上万穷苦人摆脱贫困,也可能造成知识鸿沟的进一步扩大,使穷国家越来越落后,并且指出,国民收入低不是造成国家贫富差别的唯一原因,很多发展中国 家真正缺乏的是获取和利用经济技术、社会知识的能力,而正是这些知识激发了世界上许多成功发展的例子。如日本二战后国民经济全面崩溃,在短短二三十年时间内迅速崛起民族工业,复苏国民经济,并逐步跻身世界经济先进行列,正是植根于引进消化科学技术,提高民族文化水平的结果。 知识经济的形成和发展需要大量的能熟练掌握和充分应用高新技术的人才,在各个领域快出成果

11、、多出成果,并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实现知识孕育经济的必然结果,而人才的成熟得益于教育,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石。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在充分 履行依法管理职能过程中,应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抓好教育、科技发展工作。首先在国民经济发展投资计划结构中,合理定位,有计划地投入适量的资金,改善教育、科技硬件水平。其次不断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地培养大批知识人才,为基础研究、推进关键技术创新、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而创造足够的条件。 2002 年国家科学技术研究和发展经费投入 1161 亿元,比上年增长 11,但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 1,占固定资产投资的 2

12、7,和发达国家比,有较大的差距,而且科技研究与发展经费的投入主要集中在大城市, 如北京占 31 87,达到370 亿元。其它中小城市、边远地区的科研与教育经费投入相对不足,表现发展不平衡和人才培养上缺口过大。这种状况的改观要依靠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确实把提高民族文化置于重要的战略位置。 知识是未来的资本,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只有学习才能为不断变革做好准备。企业要保持长足的发展,不断更新知识尤为重要,而知识的获得和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有着不可分割的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知识经济与依法行政之间是一个相辅相成、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互动关系。知识经济的发展程度决定着企业和国家的发 展状况,而国家的行政体制与政策决定了知识经济发展的方向、深度和广度。只有在依法行政管理过程中,以法律强制性与行政指导灵活生相结合的行政管理方式进行管理,一定会促进知识经济的发展,使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迅速步人世界经济发展的先进行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毕业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