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麻昭高速公路第三驻地办试验检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云南麻昭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工作,确保建设工程项质量,满足合同和设计要求,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云南麻昭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结合本工程试验监理管理新模式,特制定试验检测监理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云南麻昭高速公路第三驻地办合同段K36+000K69+000,全长33.035公里,土建工程、路面工程(含路基、桥涵、隧道)试验检测。第二章 试验建设标准化基本要求第三条 驻地办首先确定试验室选址方案,规划房屋平面图,划分办公区和各功能室并报云南麻昭高速公路指挥部备案。第四条 试验室的办公区和功能室基本要求为:4.1 试验室其空间、面积、通风、采光和保温等条件应满足使用要求,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通水、通电话,具备信息化办公。各室面积为:授权人室15m2、检测人员室20m2、资料室15m2、集料室20m2、土工室20m2、来样室10m2、留样室10m2、外检室15m2、力学室25m2、标养室25m2、其中标养、力学、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