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放高利贷”的涉税隐忧作者:程彩清 日期:2011-09-28 中国税网税务规划2011年10月今年掀起的全民放贷热潮中,不光有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信托公司等机构的身影,上市公司更是放贷的一个重要源头。不少实力雄厚的企业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中小企业放贷,房地产企业这种现象尤为突出。对此,记者采访了房地产业内人士樊剑英,他告诉记者,委托贷款是一种从企业到企业的资金流向,表面上看没什么问题。但实际上,由于在委托贷款的过程中银行监管角色被弱化,在资金流动的过程中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以此方式形成的资金链并不稳固,也不安全。更重要的是借贷双方都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上市公司委托贷款收益颇丰记者:人民日报8月23日刊发了一篇名为“上市公司争放高利贷利息超主业利润”的文章,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报道称,部分上市公司以大量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中小企业“放贷”,从中获取高额利息收入,“放贷”收益甚至超过了主业,被称为“高利贷倒爷”。对此,您怎么看?樊剑英:我也注意到了这一报道的内容。人民日报报道称,2011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含有“委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