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宗 卷 规 范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定义:是档案馆(室)在管理某一全宗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说明该全宗历史情况的有关文件所组成的专门案卷。全宗卷规范适用于在座各位在整理各单位全宗卷时,都是要按照此规范的要求去做。二、编制原则档案馆(室)对其所管的每个全宗都应以全宗为单位编制全宗卷。全宗卷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凭据(各类交接文据)、清册(各门类的销毁清册)、报表(各种反映档案情况),应做到准确、齐全、规范。全宗卷内的文件材料,应按照其固有的特点、保持文件材料间的有机联系,问题相对集中(检索工具、各种规章制度、统计报表等)相对不是绝对。以便于保管和利用。三、全宗卷的主要内容所有与档案有关,但不应立卷归档的东西放入全宗卷内档案的收集。1、收发文登记本(一般只存15年,可作文件销毁清册);2、档案交接文据;3、移交目录:文书档案:归档文件目录永久、长期(30年)3套,短期(10年)1套;会计档案:财务报告类案卷目录、全引目录3套,会计帐簿类、会计凭证类案卷目录1套;专业档案: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根据行业部门的要求而订;科技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