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三级中医医院是向多个地区提供高水平的中医专科服务并承担一定的预防、保健、健康、康复和高等教学、科学研究等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中医医院,是国家高层次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全国中医医疗、教学、科研相结合的技术中心。一、医院规模(一)床位不少于400张。(二)平均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医院各部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药剂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急诊科、后勤保障和辅助用房等)的建筑布局和人、物流向合理。有扩展计划和相应的建筑设计。医疗区、行政区、生活区划分明确合理。有适应中药加工、炮制、贮存、保管、煎药、制剂、剂型改革需要并符合功能要求的用房。(三)人员结构 床位与工作人员之比为1:1.51.7。病床数与门诊量之比按1:3计算,不符合时,每增减100门诊人次,增减68人。中医院校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根据教学需要,另增加编制1215%。中医研究单位附属医院另增加编制68%,用于临床科研需要。必须配备具有国家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