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井口U型钢支护扩修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主井口以下17米范围内砌碹巷道,由于原巷道断面较小,影响正常运输,经研究决定:对该段巷道扩修为3.6米规格U型钢支护,为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工程概况:主井井口标高为+372.7m,倾角-21,主井口以下17米巷道原断面积4.92m2 ,全部为料石砌碹巷道,需扩修为3.6米规格U型钢支护三心拱断面积8.45m2。主井口扩修开口处距地面0.87米,原巷道高度2.5米,巷道开口处上部为井口护坡房,该地区施工条件比较复杂,巷道上部为地表土层,施工难度较大。二、巷道扩修标准及要求:1、 主井口以下17米巷道扩修,按巷宽3.6米规格要求进行扩修,支护规格:巷宽3.6米,下宽3.80米(含两帮扎角0.10米),棚距0.6米,卡揽距U型钢外端30,巷高为2.6米(距道木面), 两帮道面以下1.2米;梁腿参合数0.5米,贴顶、贴邦处用钢丝网、铁川杆打实备牢,拉板固定、川杆背顶背帮成一直线;川杆每棚数量不少于22根。若出现空帮空顶,用废木打实备牢。2、该段“U”型钢支护扩修结束后,每间隔2米在U 型钢梁头左右卡缆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