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兴隆中学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 (全体教师签订) 为提高全校教师、学生防火意识,杜绝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兴隆乡人民政府、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与每位教师签订大方县兴隆中学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内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二、以身作则 不在林地内吸烟、不在林地周围用火,并提醒家长和亲朋好友、学生。 三、 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果园枯枝落叶等陋习。 四、进入森林防火期前,要配合学校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向学生宣传文明祭祀,抵制封建迷信和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果园枯枝落叶等陋习。不能积极配合学校、班主任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造成的火灾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五、 在重要节假日、民间祭祀日要自觉服从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服从防火值班人员及护林员的安排,严禁在林区内野炊、烤火、燃放爆竹等行为。六、在校期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上课、自习、集体活动)前,必须严格考勤,保证每节课前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