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院级国际合作协议出访项目中国科学院院级国际合作协议出访项目操作指南(一)(摘要)本指南适用于出访以下科研单位:西班牙高等科研理事会、法国国家科研中心、法国农学研究院、法国健康医学研究院、法国原子能总署、荷兰皇家文理学院、意大利研究理事会、芬兰科学院、乌克兰科学院、波兰科学院、匈牙利科学院、捷克科学院、斯洛伐克科学院、罗马尼亚科学院、保加利亚科学院、蒙古科学院、印度国家科学院、韩国科学财团、朝鲜科学院发布单位: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主要申请条件:1. 出访申请人必须是中科院在职一线科研人员,其所在课题组具备足够科研项目经费和科研条件。2. 出访申请人国际旅费由我院承担;出访的人员的国外生活费(含住宿、个人零用费等)由外方负担,具体数额根据我院与国外机构签订的院级协议有关条款及该机构现实经济条件而定。申请流程:1. 同一个出访项目有多人申请,则每位申请人需填写中/英文申请表各1份(附件4、附件5、附件6)(赴韩国、印度、法国需提交申请人简历、接待单位邀请信;赴朝鲜只需提交中文申请表;赴法国国家科研中心的访问一般只支持互访,须注明来访人员停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