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局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一、计分范围及标准 (一)教育信息 ( 1)中办、国办, 20 分。 ( 2)教育部、省委、省政府, 10 分。 ( 3)省教育厅, 4 分。 ( 4) 教育信息港 教育信息 学校传真 素质教育巡礼 , 2 分。 ( 5)县委 信息 通讯和县政府政务通讯政务信息, 1 分。 ( 6) 教育网 全县教育动态 和 基层教育动态 , 0.5 分。 (同一信息被多个部门采用者重复计分。) (二)教育宣传 1、报纸 ( 1)人民日报 100 分。 ( 2)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 50 分。 ( 3)大众日报 20 分( 版 6 分)、 教育报现代教育报 20 分。 ( 4)
2、日报 6 分、 晚报 4 分。齐鲁晚报 10 分( 版 4 分)。 ( 5) 日报 新闻 1 分。 ( 6) 教育报一版 5 分,每篇文章根据所占版面大小计分。 以上媒体( 教育报除外)均不含广告类专刊专版及地方版。得分系数:一版头条、整版(多个版系同一内容的按一个整版计分)得分系数 1;国家级媒体 300 字以上,省、市级媒体 500 字以上得分系数 0.5,其他篇幅不计分。图片新闻按上述标准视版次、版面计分。 2、杂志 ( 1)人民教育 50 分。 ( 2) 教育 20 分。 ( 3) 教育 校园来风 3 分,其它栏目 6分(教育随笔除外)。 人民教育 教育得分系数: 5000 字以上得分
3、系数 1; 500-5000 字得分系数 0.5;其他篇幅不计分。图片新闻按上述标准视版面计分。 3、电视台 ( 1)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每条 100 分(其他频道新闻类每条 20 分)。 ( 2) 电视台新闻联播每条 10 分。 ( 3) 电视台 新闻每条 2 分,其他频道视情加分。 ( 4) 电视台 新闻先锋新闻每条 1 分,周末报道关注每期 5 分(根据节目长短计分), 教育每期 10 分(根据节目长短计分)。 以上媒体非单项报道涉及的内容,以占所在节目长度的比例参照计分,少于 1/4 不计分。 4、网络媒体 ( 1)人民网 要闻 1 分(每季度最高不超过30 分)。 ( 2) 教育信息港
4、局长(校长)视线图片新闻 2 分,素质教育专栏子栏目(做学生喜欢的老师当社会敬佩的校长)各 1 分。 二、“年度考核分”计算办法 (一)教管办、学校 1.根据县督导评估方案 信息宣传 指标(满分 20分)计入单位考核,其中 信息 满分为 6分, 宣传 满分 14 分。 2.为体现规模不同的学校(教管办)在同一平台考核的相对公平性,根据规模大小以不同系数计算 基础分 ,最终 考核分 用同类学校(教管办)基础分排名前 1/3 位次的平均分折算。 A、计算公式: ( 1) 信息(宣传)基础分 =信息(宣传)实际得分 系数 ( 2) 信息年度考核分 = 6。 ( 3) 宣传年度考核分 = 14。 B、
5、基础分计算系数: 教管办: 在职教职工数 500(含 500)人以上的镇街计算系数为 0.8;在职教职工数 300 499 人的镇街计算系数为 0.9;在职教职工数 299 人以下的镇街计算系数为 1。 学校: 在职教职工数 100(含 100)人以上的学校计算系数为 0.8;在职教职工数 50 99 人的学校计算系数为 0.9;在职教职工数 49 人以下的学校计算系数为 1。 (二) 局机关科室 以 县教育局机关千分制考核办法为标准核算。 三、奖励加分 根据上级文件(会议)推广、领导批示、媒体刊发的 典型经验 层次和数量,以 实分 直接计入 年度考核分 (计入后年度考核总分超过 30 分,按
6、满分 30 分计)。计分范围、标准如下: ( 1)教育部正式文件推广或现场会推广的,每次计 20 分。 ( 2)省教育厅(教育部司室)正式文件或现场会推广的,每次计 10 分。 ( 3)市委、市政府正式文件推的,每次计 10 分。 ( 4)中央、省、市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分别计20 分、 10 分、 5 分。 ( 5)人民日报刊发教改经验 2000 字以上的,每次计 20 分。 ( 6)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或头版刊发教改经验 1000 字以上的,每次计 10 分。 ( 7)大众日报头版刊发教改经验 1000 字以上或省版整版刊发教改经验的,每次计 5 分。 ( 8) 日报头版头条刊发教改经验的,
7、每次计 3 分。 ( 9)其他 典型经验 根据市教育局认定加分。 四、处罚扣分 ( 1)涉嫌抄袭或宣传内容虚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扣 1 5 分。 ( 2)不履行信息报送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扣 1 5 分。 ( 3)舆情监控不到位、处理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扣 1 10 分。 ( 4)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等重大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扣 1 10 分。 ( 5)单位官方网站出现重大政治性、政策性、泄密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扣 1 10 分。 (以上均以 实分 从单位 信息、宣年度考核分 中扣除,扣除后年度考核低于 0 分的,按 0 分计。) 五、稿件报送
8、要求 (一)信息 1.所报信息正文后加括号注明单位、信息员和所在单位审核领导姓名。要重点报送具有时效性和指导借鉴意义的信息,不要报送常规性工作信息。 一条信息不可重复报送。报送邮箱: # 2.严禁越级报送。根据层层上报的信息工作纪律,结合市教育局规定,除重大信息和舆情信息外,省教育厅信息由市教育局信息中心统一上报,市教育局信息由县教育局信息中心统一上报,各单位不得逾级上报。各镇 (街、园、区 )教管办和县属学校要确定专人统一上报信息,严禁下属单位和教职工随意越级上报信息。市教育局确定的信息直报点,要严把质量关,加大信息报送数量。 3.重大信息及时报送。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等重大信息须在
9、第一时间报送并电话联系。 (二)宣传 1.严格报送时限。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5 日前,将本季度宣传稿件发表情况汇总,报送一件原件、一份复印件,同时报送作品电子版一份(扫描件或照片、视频)。该季度最后一月 25 日后发表的稿件计入下季度,最后一次认定在考核年度结束 3 日内上报。逾期续报补报的不再受理。 2.严格按范围报送。非新闻报道类稿件不在报送范围。 六、几点说明 1.本 办法 突出对 典型经验 的宣传和推广,鼓励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校(单位)及时总结先进经验上大报、上头条。 2.根据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各学校(单位)提报的意见和建议,经局领导研究,把 在职教职工数为点数计算 基础分 改为 系数 计算,以体现不同规模学校(单位)在同一平台考核的相对公平性。 3. 系数 仅代表学校(单位)的规模及打造和推出 典型经验 的团队力量,各学校(单位)在安排此项工作时要组织成立专门的教育信息宣传团队统筹规划,切忌简单地把 任务 分解给每一位教师。 县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