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四川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适用情形自由裁量标准备注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轻微并立即改正,无违法所得的责令改正情节轻微并立即改正,违法所得2万元以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从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处罚决定书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抄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违法行为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从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处罚决定书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抄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