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基础工程基础:将埋入土层一定深度的建筑物下部承重结构部分称为基础。地基:把土层中附加应力与变形不能忽略的那部分土层或岩层称为地基。地基类型:埋置深度不超过5M者称为浅基础,大于5M者称为深基础。浅基础:当基础位于天然基础之上、埋深小于5m的一般基础(柱基或墙基)以及埋深虽超过5m,但小于基础宽度的大尺寸基础,称为浅基础。浅基础埋深浅,用料少,施工简单,工期短,节约成本,设计时宜优先考虑。浅基础类型:刚性基础、扩展基础。刚性基础:由砖、石、素混凝土或灰土等材料做成的基础。弱点是材料抗拉、抗弯强度较低,适用于层数较少的民用建筑。扩展基础:当刚性基础不能满足力学要求时,可以做成钢筋混凝土基础,称为扩展基础,亦称延性基础。整体性好,抗弯强度大,特别适用于基地面积大二必须埋浅的情况。浅基础按构造分类:单独基础、条形基础、筏板基础、箱型基础、壳体基础。单独基础:一般,柱的基础都是单独基础。条形基础:连续设置成长条形的基础,称为条形基础。筏板基础:当地基特别软弱,荷载较大时,将基础底板做成一片连续的等厚度钢筋混凝土板,作为房屋的基础,称为筏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