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一、建筑工程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