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江都实际,现就在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开展“公推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推直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通过实行“公推直选”,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和党的群众基础,拓宽党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渠道,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提高广大群众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公认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使选举出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既让组织满意、党员满意,又拥有广泛的民意基础,让群众满意,“公推直选”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扩大民主和严格按章办事原则,党内外公认原则,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公推直选”工作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