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台州职业技术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200913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批准而建立的院级教学团队中期及建设期满验收考核评价。第三条考核原则(一)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统一使用同一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做到考核指标公开、考核形式公开、考核结果公开、资助额度公开,实现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的公平。(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原则。各项考核指标以各教学团队备案的原始资料和记录为准,禁止弄虚作假。(四)坚持严格标准、科学考核的原则。真正体现教学团队在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工作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教学质量提高等工作中的先进性和导向性。第四条考核的起止时间为学院发文确认教学团队组成之日起至三年当月止。第五条考核依据和考核内容(一)根据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指标评审体系(以下简称项目指标)(附件1)和台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