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纠正、预防、标准作业程序一、目的 确保物业管理服务实施和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不合格及时得到控制,从根源上减少和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不合格控制、纠正与预防工作。三、职责 1、公司、各部各处操作层员工负责对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进行及时自纠。 2、管理处各部门主管/副主管、班组长负责依据本程序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轻微不合格及时进行纠正、整改。 3、公司、各部各处经理、副经理、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实际发生的不合格和潜在的不合格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对系统、重大、惯性的不合格实施纠正、控制。 4、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体系不合格的控制、主持不合格评审,批准不合格评审记录/报告和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 5、公司品质部负责组织不合格评审,对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效果的验证。四、程序要点 1、不合格性质的划分 (1)实施不合格:没有按规定程序、规范实施。 (2)效果不合格:实施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或规定要求。 (3)体系不合格:文件没有作出规定或提出要求;文件不相容;文件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