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用电保证措施 厂用电源能否在各种故障状态下,确保不间断供电,对发电设备的安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保证设备在正常运行、启、停及故障情况下,避免设备因厂用电源消失而损坏,提高厂用电源不间断供电的可靠性,特制定本措施。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为保证机组的安全运行,防止厂用电中断,提高运行人员的事故处理能力,特制定本措施。 1.2 本措施规定了甘肃汇能玉门市东镇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厂用电的管理原则。 1.3 本措施适用于甘肃汇能玉门市东镇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事故情况下的保厂用电的处理方法。 1.4本措施制定了在各种运行方式下发生的典型事故情况,保证站用电可靠运行的方法。 1.5下列人员应熟悉本措施:光伏电厂厂长,值长,值班员。 2.运行方式: 2.1 厂用电正常运行方式:2.1.1在正常运行方式下,厂用电采用双电源供电,一路做为工作电源,一路做为备用电源。2.1.2 #1厂用电接于酒泉嘉峪关市供电公司10KV 线路,#2厂用电接于厂内35KV母线。2.1.3在光伏电厂监控中心设有一路UPS系统,正常情况下,UPS接市电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