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模式的现状与展望引言:随着住房问题的尖锐化,我国原有的住房保障体制出现了各种问题,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在实行中出现了很多操作性问题。因此,外国的共有产权制度的引入为我国提供了一个解决思路。在淮安市2007年首次推出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之后,共有产权房如雨后春笋,在多个地区快速的展开。2014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集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开了一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有的还给予适当财政补助、税费减免,以降低住房的建设成本,然后以低于市场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配售时政府按照自己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来确定自己的产权份额并和消费者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本综述主要归纳了当前国内实施共有产权的紧迫性和意义,通过国内外现状的比较探讨了其存在问题,并归纳了改建意见。一、 当前保障性住房产权现状 第一,在廉租房领域,当前住房保障政策忽视住房所有权对中底家庭财富积累作用。陈淑云(2012)认为,当前以公共租赁房为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