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常理得真趣古诗词“无理而妙”浅谈张锋落花飞絮,让人倍感身世漂零,顿生乡关之思;柳丝雁影,令人渴盼云中锦书,顿感别离之苦。中国古代文人的情感史,本身就是一部与大千万物纠缠不清的历史。孤帆,浮云,落木,林泉,断鸿,羌笛,无不令人产生相似的情怀。这种在情感浸润之下观照万物的审美经验,便积淀为常理。常理,顾名思义,便是人们在通常情况下认可、依从的道理。它既有审美上的常理,又有创作的常理,还有自然、生活中的常理。然而,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多少诗人大胆探索,解构、悖离常理而为诗,却别有真趣。清人贺裳皱水轩词鉴云:“诗又有以无理而妙者,如李益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此可以理求乎?然自是妙语。”李益的这首江南曲到底妙在何处呢?且看其诗:“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潮水有信,“弄潮儿”不会延误归期。难道仅仅因此而不应嫁与“瞿塘贾”?显然,这有悖常理,而且不合闺阁之道。不过,这“无理”之语恰恰表现了女子因“重利轻别离”的商贾耽误归期而蓄积的怨愤和对耳鬓厮磨长相守的生活的渴盼。能曲尽其意,颇有真趣,自是妙语。南宋诗歌评论家严羽颇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