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公序良俗原则梁慧星 引言一、各国法制上的公序良俗二、公序良俗规定的含义、性质和作用三、公序良俗原则的发展四、公序良俗违反行为的类型结束语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称公序良俗,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有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被称为现代民法至高无上的基本原则。我国现行法未使用公序良俗概念,是受前苏联民法立法和理论影响的结果。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58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按照民法学者的解释,所谓 “社会公共利益” ,其地位和作用相当于各国民法中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一、各国法制上的公序良俗1、法国法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第1133条规定:如原因 (Cause)为法律所禁止,或原因违反善良风俗或公共秩序时,此种原因为不法的原因。按照第1131条的规定,基于不法原因的债,不发生任何效力。此外,第1128条亦属于有关公序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