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团管理条例 伊川县白沙镇豆村小学为了鼓励社团活动的开展与壮大,规范社团活动。丰富广大学生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大社团活动的的影响范围与辐射面。让社团活动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由一枝独秀向百花齐放发展,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应对复杂的社团活动管理,使社团活动更加规范有序进行。在学生会原有框架基础上开设一个新的部门-社团活动管理中心。以规范有序,大胆创新,敢闯敢试的精神为指导,参考东升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制定社团活动管理条例(暂行)。社团活动管理中心是管理与监督社团的主要部门。职能如下社团管理中心保障社团的自主独立。包括:工作和活动策划开展的自主独立。招聘社员的自主独立。换届选举的自主独立。一、保障每一位社员的利益。二、协调各个社团的活动有序进行。三、从大方面管理社团四、审核社团的创建。五、社团活动管理中心有权强制解散不符合规定的社团。六、社团活动管理中心隶属于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接受社团活动管理中心的管理与监督,但不属于团委学生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鼓励学生社团的创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