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日常管理制度总则 社团作为社团联合会组成机构,需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发展,现以以下基本条例为依据。1. 社团每学年拥有100分的基础分,以本制度为依据,根据社团本学年实际情况加减分后得出当前学年的社团平时分2. 该平时分为十佳社团及优秀社团评选的总要参照分数3. 社团联合会可以依照该分数对分数低于60分的社团进行降级或注销处理(一)社团宗旨1.各社团要有自己的社团宗旨及章程,并严格按照宗旨及章程开展活动。社团的发展及活动不能背离社团本身的宗旨。(如社团发展及活动背离自身宗旨,社联有权停止社团一切活动,并依据情况对社团内部进行合理干预。)2.社团宗旨不能出现封建迷信及反国家,反党,反社会的内容。3.各社团负责人负责制定本社团章程及工作计划,并对社团内的一切事物负主要责任;各社团负责人对社团联合会直接负责,实行工作的申报和总结制度,将活动情况及时向社团联合会反馈。(社团出现与自身宗旨背离情况时,社团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社团会员有权进行罢免,相关依据会员责任与权利条例)(二)内部结构1.各社团负责人由会长和副会长、秘书长(各一名)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