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简本)(2010年8月)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规划范围天津市行政管辖区域,其中陆域总面积11919.7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3000平方公里,滩涂面积约370平方公里。第2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分为近、中、远三期,其中近期为2010-2012年,中期为2013-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第3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把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产业”的要求,以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突出天津市近代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港口城市特点,全面整合、深度开发旅游资源,打造“近代中国看天津”文化旅游品牌;加强旅游载体和主体建设;加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结合,促进产业联动;加强环渤海区域联合,推动区域合作;加快转变旅游产业发展方式,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旅游生产力,促进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将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第二章 旅游产业现状分析第4条 天津市旅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