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综合类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基地考核评估标准标准说明一、本标准坚持科学、实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全面评估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制定。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综合类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基地的申报评估和日常考核。三、教育培训机构申报集团公司综合类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基地时,须填写申报表(见附表1),作为申报请示文件的附件。考核评估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并填写考核评估报告(见附表2)报集团公司审批。四、本标准设有三级指标,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5项,三级指标35项。三级指标条目评估标准给出A、B、C、D四级,由考评者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定级,最后合计出各栏得分即为考核评估分。为鼓励发挥创造性,建立特色项目,设置附加项一项,满分10分,可计入总分。五、考核评估结论80分,为合格。六、本标准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七、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综合类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基地考核评估标准一级指标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