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中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各有关职教师资培训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鲁教职字2011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工种:1、技师申报条件是:在国家已公布职业标准且设有技师的职业内,晋升技师一般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且任职2年以上。2、高级工申报条件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所学专业与申报职业相对应,或具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3、鉴定工种:数控车工、车工、机修钳工、钳工、维修电工、电工、汽车维修工等。二、申报技师需填写、上报的材料1、推荐评审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使用A3纸打印,一式1份,由各培训机构填报。)2、推荐评审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综合简表(见附件2、使用A3纸打印,一式8份);表格左上角呈报单位需盖学校公章。3、技师资格申报表(附件3,使用A4纸打印,一式2份);第7页: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处盖学校公章。4、与本人所从事专业有关的论文一篇(一式三份)。5、技师以上职业资格鉴定,需评审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