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江 水 利 委 员 会三峡工程建设监理部长三监理1997018号合同工程项目验收监理工作规程一、总 则1.1 本规程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简称“合同文件”),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文件,有关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规程规范,以及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工程验收规程编制。1.2 合同工程项目验收包括主要由监理机构组织进行的工程质量检验和由业主单位或由业主单位委托监理机构组织进行的工程项目验收两种方式。工程项目验收在相应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1.3 本工作规程适用于监理项目范围内所有主体工程项目。其它为工程施工服务的工程项目以及按合同文件规定必须列入工程验收的辅助、临建工程项目的完工、交工验收工作,参照本规程执行,并可适当予以简化。1.4 工程项目验收工作根据业主单位安排,一般由业主单位组织、主持,邀请设计、监理、工程承建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或单位组成工程验收委员会(小组)负责进行。监理单位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和进行工程项目验收工作。1.5 工程验收工作分为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完(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