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设计规范(电气)第十四章 电气第一节 供电第14.1.1条选煤厂为二级用电负荷,供电电压宜采用6KV或10KV,供电电源应采用双回路,并引自不同母线段,每回路所能承担负荷不低于全厂计算负荷的75%,供电设计不应考虑外用电。表14.1.2需用系数设备名称计算数据备注KcCOS受煤系统0.550.7原煤筛分破碎系统0.60.7重选、脱水、装车系统0.60.650.72浮选系统0.70.750.75干燥系统0.60.650.72风机、水泵、空气压缩机0.70.80.8铁路装车系统0.450.72压滤系统0.550.72煤样室设备0.40.75化验室设备0.350.5翻车机0.30.5起重机0.350.5机修车间0.250.5照明0.851白炽灯0.90.550.6荧光灯第14.1.2条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