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货品质鉴定 通则旧货品质鉴定 第1部分:旧家用电器鉴定要求来源: 中国废品回收网 日期: 2006-4-15 旧货品质鉴定总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旧货、旧货行业等术语和定义,旧货的分类;确定了旧货品质的基准;提出了旧货品质鉴定的方法;以及旧货销售、标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旧货行业的旧生活资料和旧生产资料的品质鉴定。本标准不适用于旧货行业的特种旧货,包括旧机动车以及古玩、字画、工艺品等具有收藏价值的旧货的品质鉴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国内贸易部、公安部(1998年3月9日)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3年2月21日)关于促进我国旧货行业发展的意见商建发200492号商务部关于加强旧货行业发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