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H工程科学岛人才周转公寓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339559 上传时间:2019-02-0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3H工程科学岛人才周转公寓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3H工程科学岛人才周转公寓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3H工程科学岛人才周转公寓管理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3H工程科学岛人才周转公寓管理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1 -“3H”工程科学岛人才周转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科学岛住房管理,解决无房职工的临时住房等问题,营造良好的住房环境,确保公寓住房及时周转,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周转公寓。指科学岛西区 12 幢至 17 幢、东区 3 幢至 10 幢,共 14 幢楼,约 450 套住房。第二章 原则第三条 1、周转公寓归研究院房管部门统一管理。2、周转公寓只租赁,不出售,原则上只合租。3、确保合理的周转性。第三章 申请条件及程序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1、无房职工; 2、确因工作需要租住的其他职工。第五条 申请审批流程1、由本人填写周转公寓入住申请表(见附件 1),所属部门和单

2、位办公室签署意见,经研究院房管部门会同人教处资格审核后,报科学岛服务中心同意,房管部门具体办理租住手续。2、办理租住手续时,申请人需按照每平方米 20 元的标准交- 2 -纳房屋保证金(退房时公寓设施完好,全额退还),并签订公寓租房协议书(见附件 2)。第六条 租期及租金标准1、首次申请租住,租期不超过三年。到期后如仍需租住,需续签协议,一般总租期不超过五年。2、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租期内租金不变。研究院在编职工,合租租金标准为 10 元/月m 2,人才派遣人 员合租租金减半。3、若夫妇双方均为研究院在册职工,可以申请单套,但租金就高收取。其他已婚无房职工或确因工作需要,在房源许可情况下,

3、可以申请单租,单套房屋租金标准一律为 20 元/月m 2。4、第四年和第五年月租金均按前三年月租金标准的双倍计收。第七条 收费项目 1、物业费,水、电费按研究院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由社会提供服务,费用自理。2、房租、水、电和物业等费用每月直接从其工资中代扣;研究所或二级机构承租的由财务根据租房协议每季度结算一次。因多种原因,承租人无工资时,应按房管部门书面通知要求及时缴纳费用,经通知后仍拒不交纳或租期满仍未退房者,研究院有权采取停水、停电、交滞纳金等措施。第四章 使用管理第八条 承租人应严格遵守科学岛住房管理的各项制度,- 3 -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共同搞好治安、消防、环

4、境卫生等各项工作。 第九条 承租人不得擅自对公寓进行二次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不得转租、转借或改变房屋用途,不得从事一切违法活动。一经发现、核实后,责令限期恢复原样并收回住房,没收房屋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第十条 承租人要正确使用和爱护公共设施,因使用不当,由承租人予以修复,费用自行承担;如有丢失或人为性破坏,照原价赔偿。退房时应保证家具家电及公寓有关设施的完整性,待房管人员逐项检查设备设施完好性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并退还保证金。第五章 租金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 所收房屋租金全部纳入研究院财务统一管理,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等问题。第六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科学岛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生效。二一四年一月六日附件 1 入住申请表 附件 2 租房协议书- 4 -附件 3 家具家电配备清单附件 4 公寓管理及服务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