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的概念、流派与体系【原文出处】求索【原刊地名】长沙【原刊期号】【原刊页号】4547【分 类 号】D411【分 类 名】宪法学、行政法学【复印期号】【作 者】陈绍方【作者简介】陈绍方,暨南大学法学院东南亚研究所副教授。(广东广州)【内容提要】地方自治是相对于中央集权而言、基于分权原理而设计的一种地方政治制度,它强调一定区域内住民的自主精神和民主权利,是现代社会治理一国之地方的一种科学方式,也是一种世界潮流。地方自治理论具有丰富的内涵,正确把握地方自治的基本理论,是地方自治实践的前提。对中国内地正在推行的农村村民自治与城镇居民自治来说,补上地方自治理论一课,尤其具有重要意义。【摘 要 题】理论探讨【关 键 词】地方自治/自治权/自治事务/自治监督 地方自治,对今天中国内地人来说,是一个十分陌生的名词。然而在五十多年前的半个世纪中,地方自治却是中国政治学界、社会学界甚至法学界都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个词汇。在当时的中国,地方自治曾是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在官府和知识界。无论是清末还是民国,地方自治都被视为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