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操作流程图编制年度资金预算计划 项目申报项目评估项目审核公示资金使用计划下达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县发展改革委主要任务:1、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发展于每年9 月底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下一年度资金使用需求;2、市发展改革委编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计划,并按程序报市节能减排办。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县发展改革委主要任务:1、市发展改革委每年发布项目申报通知;2、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县发展改革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和初审,并在此基础上行文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审定小组、市发展改革委主要任务:1、审定小组根据第三
2、方评估机构评审意见,研究确定扶持项目初步名单和拟补贴的资金数额;2、市发展改革委形成专项扶持计划草案并进行公示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第三方评估机构主要任务:1、市发展改革委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后,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2、第三方评估机构经过材料初审、现场踏勘、专家评审、重复补贴核对、企业信用核查等工作流程,形成专项资金评审意见,并提交评审小组讨论。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主要任务:1、公示结束后,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公示结果下达专项扶持计划,同时抄送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主要任务:1、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下达的资金使用计划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2、市财政局根据拨款申请和相关规定将专项扶持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各项目单位。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县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主要任务:1、市发展改革委对专项扶持资金支持项目进行抽查和评估; 2、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县发展改革委对专项扶持资金支持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3、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资金拨付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