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水库险坝改变原设计运行方案事项序号 Y12008 事项主题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中小型水库险坝改变原设计运行方案服务对象 机关 、 事业单位、企业 、公民 申请条件1、 经市水利局认定确为险坝;2、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新运行方案。申请材料1、 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转报文件;2、 安全鉴定书;3、 改变原设计运行方式的方案和应急措施;4、 项目主管单位书面意见;5、 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办理流程(流程图)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窗口复审(有关科室为主,并组织现场勘查或专家组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有关科室提出审查意见,制作审批文件专业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局分管领导审批,需经局长审批的,由局长审批窗口出件申请人取件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设定依据1、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7 号)第二十六条2、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 18 号)第十一条办理时间 夏令时 8:1511:30 14:4017:30冬令时 8:1511:30 14:4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 10 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湖西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2 楼水利局窗口(邮编:335000)受理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01-6280542、投诉电话:0701-6441467公开方式 网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