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高级专技人才服务基层助推城乡统筹人才均衡发展为进一步积极引导城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优秀人才向农村基层流动,持续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人才“产销衔接” 长效机制的意见(成委发2008 10 号)和 关于进一步加 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8 36 号)有关精神,我 县今年在教育、卫生、农技、园林等行业选派了 17 名城区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开展为期 1 年的服务。其中:教育系统 8 人、卫生系统 2 人、农发局 6 人、林业园林局 1 人。此次服务单位主要是我县乡镇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涉农片区站(所)、基层中小学和卫生医疗机构,原则上
2、都在较边远村社。此次选派城区专业技术人员到村社基层服务,按照统一领导、统筹兼顾、自愿报名、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务求实效的原则进行。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年龄在 45 岁及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且属于本单位业务骨干。被选派人员在支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将享受生活补贴1000 元,在半年、年底考核后,由县人社局拨付,原单位待遇保持不变。支援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或合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2 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并可提前一年申报晋升上一层次专业技术职称。对在支援服务工作中,事迹突出且成效明显的人员,可享受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参与推荐表彰和奖励。选派人员将纳入受援单位管理,并签定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与义务。对选派人员的考核以服务单位为主,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 个等次。考核结果将装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享受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