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流程图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办理部门:利用股 办公地址:海兴县国土资源局咨询电话:0317-6621035 投诉电话:0317-6621035需提交材料:1、乡镇使用集体土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发改部门核发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4、规划部门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复印件) ;6、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原件) ;7、地类权属资料办理流程:申请人电话咨询,备齐申请材料,到办公地点提交申请受理(1 个工作日)受理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审核(7 个工作日)组织对材料、场地等申请要件进行审查。专家评审听证公示集体研究不予受理(当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退还所有申请材料。补正材料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补正材料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审批(6 个工作日)依法审批。准予行政许可(1 个工作日) 不予行政许可(1 个工作日)